市教委关于下达2014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高校:
根据天津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4年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经主管单位同意,报我委审核、调剂,共确定40087人,现予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的构成
(一)安排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34337人。其中,普通及艺体类计划24777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8290人,"中高职衔接 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计划1270人。安排高中生源计划5750人。
(二)安排本市生源计划19665人。其中,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19240人,高中生源计划425人。在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中,普通及艺体类计划11630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6340人,"中高职衔接 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计划1270人。
(三)安排外省生源计划20422人(见《市教委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印发<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办〔2014〕37号)。其中,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15097人,高中生源计划5325人。在初中及以下生源计划中,普通及艺体类计划13147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计划1950人。
二、招生计划执行的基本要求
(一)各校普通类初中生源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学校应在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落实。"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 "中高职衔接 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艺体类学校和高中生源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学校应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安排招生,未经市教委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专业,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普通高中生源招生计划和艺体类学校招生计划每校实行总量控制。学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调整生源地或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三)"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中高职衔接 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招生计划实行分专业总量控制。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在专业间不得互相调剂;每专业的分省计划,经调出和调入地计划或招生部门同意,学校可自行在省际间调剂。招生末期尚未完成的计划,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及学生自愿的原则,学校可从当年已被本校录取的普通专业中的本市和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调剂完成。
(四)"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招生计划须由招生学校向生源地的计划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确认后,纳入当地招生计划中实施招生。"中高职衔接 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只招本市初中生源学生。
有关高校要及时掌握与其合作中职学校的招生情况,适时提供招生指导和帮助。有关中职学校应及时向合作的高校通报招生情况。
(五)各学校应依法依规招生。学校应严格执行各地招生政策,服从招生部门管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录取注册。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理。
附件:1.2014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本市初中及以下生源分学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艺体类)
2.2014年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3.2014年天津市"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本市初中生源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4.2014年天津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高中生源分学校招生计划附件1-4.xls
2014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